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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4月5日开始

2017-4-3  阅读次数:759

今年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4月5日开始

2017-04-03 08:43 来源:广州黄埔发布 

今年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4月5日就要开始啦!该准备的资料你都准备好了吗?小编吐血整理了今年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填报指南,有啥不懂滴快来get吧~

资格初审

一、时间:4月5日-4月19日1时间

4月5日至4月19日(节假日照常),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窗口开放。

二、申请对象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符合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以及随迁子女学籍等条件中的任何一项的来穗人员(申请人只限随迁子女父母一方)。

三、受理及审核单位

各街镇。申请人可到居住证、居住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单位、小升初随迁子女现就读小学等其中之一所在街镇来穗人员积分制入学服务窗口(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表4可查看 )进行资格初审。

四、初审资料

资料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与随迁子女的关系证明材料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属集体户且无法出具户口本首页原件的,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印在同一面A4纸上正反面复印件,随迁子女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

(3)随迁子女“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2:本市《广东省居住证》证明材料

持有效且连续满1年(截止至当年8月31日)本市《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3:本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1)单位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且居住年限截止至当年8月31日前必须满一年、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本人或配偶自购房或合法自建房的,提供“房产证”或“房产查册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3)出租屋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备案居住年限截止至当年8月31日必须满一年。

资料4:本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截止至当年3月31日,在本区登记的有效“就业登记证明”或注册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需连续满一年(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5:本区依法缴纳广州市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截止至当年3月31日,在本区缴纳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任何一个险种的历史记录证明材料,外地转入社保、补交社保不计入年限(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6:本区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初审结果处理

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提示

1就业登记证明工作地在原黄埔区的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大沙大沙北路110号二楼24-27号窗口办理;工作地在原萝岗区的凭有效身份证到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

2出租屋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申请人到本区居住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打印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并盖章。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可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表1查看。

3单位宿舍证明申请人到本人工作单位(限本区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学生基本情况表小升初申请人到子女就读学校(限本区小学)开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积分申请

时间:4月5日-4月19日

一、“基础信息”填报指南

1填报内容

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随迁子女身份证、户口等信息。(注:本栏目是必填基础信息,但不是积分项目,对所有评审单位开放。)

2填报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

3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凭资格初审时发放的注册号和密码,登录“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议申请人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录入栏目规定的信息资料,上传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离异的为选填)、随迁子女身份证(选填)、户口簿(户主页、配偶页、申请人页、随迁子女页,离异申请人配偶户口簿为选填)、随迁子女出生证图片(选填),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如图1。

图1

二、“居住证”填报指南

1填报内容

申请人居住证年限,本项最高积45分,与栏目3积分项合计,合计后超过50分的取50分。

2填报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

3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登录“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居住证所属街镇”进行选择,点击“居住年限”进行选择。如图2。

图2

三、“稳定住所”填报指南

1填报内容

申请人居住情况信息,本项最高积50分,与栏目2积分项合计,合计后超过50分的取50分。

2填报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

3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登录“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当前居住所属街镇”进行选择。

在本区购房或合法自建住房的。点击“稳定住所”进行选择,填写“房产人姓名”、“房产人身份证号”、“房产地址”、“配偶证件号(身份证号)”、“配偶姓名”,上传房产证或查册表、结婚证照片,如图3。

在本区合法出租屋居住或在本区注册的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点击“稳定住所”进行选择,上传出租屋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单位宿舍证明图片。未在本区居住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图3

四、“就业情况”填报指南

1填报内容

申请人在本区就业登记或工商注册情况信息,本项最高积10分。

2填报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

3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登录“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稳定工作”进行选择,如选择“在本区注册的个体户或企业法人经营”的,还需填写“工商编号”,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进行拍照上传。如图4。“截止至3月31日在本区有效就业登记、工商注册记录连续满1年”视为稳定工作。

图4

五、“社保情况”填报指南

1填报内容

申请人缴纳广州市社会保险情况,养老保险累计年限为计分依据,本项最高积30分。

2填报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

3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登录“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缴纳社保工作单位所在街镇”选择街镇名称,点击“社保信息”选择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累计)。如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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